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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齐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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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演员谭静裸尸悬梁案真相推理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05-07 17:50:17

演员谭静裸尸悬梁案真相推理

    --强奸未遂致死,悬绳移尸失败

作者:齐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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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飞过横梁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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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4月5日早上,一女尸半裸挂在广州某高楼12层与13层之间的横梁上。12天后警方宣布,该女子是从30层的卫生间窗口跳楼自杀,与当时房间里的三名韩国男子无关。如此草草结案并百般推诿不向死者亲人出示尸检报告,警方对此案的处理方式遭受社会多方的严重质疑。

本文根据对现场照片及楼层结构等可靠资料的分析,从力学上推断出跳楼自杀根本不可能。同时,考虑到韩国是个流行攀岩的国家,涉事三人虽然未必有人擅长攀岩,但耳闻目睹多了在遇到困难时自然很可能想到用绳子吊放重物,由此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从力学上提出了一种悬绳移尸、中途失败的极大可能性。

[事件过程]

4月5日早上,广州一女尸半裸挂在东风广场丽豪阁12层与13层之间的横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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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向媒体通报,死者谭某(女,24岁,河南人)在广州某模特经纪公司任职,4月4日晚上从东风广场某幢30楼的卫生间窗口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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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广州日报消息,警方结案,认定谭静为自杀,涉案的三名韩国男人无罪;并声称谭母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

4月21日,谭母向全国征集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并声明未曾见到尸检报告。多名律师愿意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质疑警方拒不出示尸检报告的做法。

4月24日,警方向谭母出示了尸检报告,只让她看了三分钟即收回,不让复印,理由是“不可以公开”。不知道谭母在三分钟内是否看得明白那厚厚的尸检报告。

4月25日,警方公布,现场DNA检测表明,谭静出事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也即谭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 至于有网友认为:“谭静坠楼卫生间的窗口防盗网已经弯曲,一个高度醉酒的普通女孩,怎能从那么小的窗口掉下去?”对此,广州警方表示,谭静身亡前所在洗手间的防盗网是用胶粘贴的,“很不结实”。

[质疑警方]

4月25日,警方公布,现场DNA检测表明,谭静出事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也即谭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 

第一、现场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三名韩国人有犯罪过程,怎么会等于谭静被逼杀的可能性不存在呢?不能直接证明犯罪,就等于不可能犯罪,就等于谭静是自杀的,就等于不能刑事立案?

第二、 办案民警说:“只要在现场找到一小块生物样本,无论是唾沫痕迹、头发,还是头屑、碎骨、指甲、烟头等,就能让物证自己‘说话’。” 而根据韩国人交代,当时谭静醉得厉害,他们扶着她上的楼,那么在进小区到出电梯的14分钟中,他们没有头发、头屑落在谭静身上?那么这些头发、头屑有没有被DNA检测出来呢?如果这个没法检测出来又怎么可能检测出他杀的证据呢?如果检测出来了,DNA鉴定又是怎么样来区分那些痕迹究竟是被扶的时候留下的或是被杀的时候留下的呢?

第三、办案民警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耗资几千万元建立了引以为豪的DNA实验室。DNA实验室的现场检材检出率也从过去的50%发展到现在的近97%,DNA检验灵敏度提高了1000倍,检验时间由一个月缩短为24小时。”既然已经缩短为24小时了,那么怎么会到人死后20天才拿出鉴定结果呢?既然是耗资几千万建立的引以为豪的实验室,遭受各方质疑、他杀可能性极大的一个案件怎么一直没用上呢?几千万的实验室到底给什么样的案件准备呢?

如果广州警方公开被第三方专家鉴定为真实的尸检报告、监控录像,并拿出可靠的证据表明谭静确实是自行坠楼死亡(必须提供符合力学的坠楼轨迹及撞击时留下痕迹的物证),那么本文的分析是对广州警方的不信任,本文作者齐物先生愿意就此向广州警方郑重道歉。如果不能提供这些证据,则本文的分析将无法推翻,广州警方应该向全中国人民道歉,相关人士接受法律制裁。

[相关资料]

一、死者情况

谭静生于湖南,长在洛阳,案发时于广东长住。其父生前是洛阳一家国企的员工,2001年与谭母亲在洛阳一公园散步时,为保护妻子免受抢劫歹徒的伤害而被杀身亡,该案至今尚未告破。

谭静因为工作原因和自身的阅历认识不少韩国人,其中和一名暂住在环市东路的韩国女孩金美丽关系较好。

谭静为汉族人,身 高166,三围85/62/88,作品有:电影《拳馆》、《双生儿》、《缘份之迷》、《双面伊人》、《女友爱撒野》、《PTU女警》、《功夫王》,电视剧《大班密令》、《心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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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事人情况

赵达明男,24岁,韩国人,事发时来广州9天。此前未见过谭。
李铉楷男,29岁,韩国人,2年前广州从事服装贸易与谭相识。
金尚中男,30岁,韩国人,来广州几个月,从事服装贸易。与谭静只见过一次面。
金大龙男,43岁,韩国人,两年前来广州从事服装贸易。自称是李铉楷等人的“大哥”,两年前,通过朋友的女友与谭静认识。事发当晚,他并未在场,是接到电话后赶来处理此事的。
金美丽女,韩国人,死者谭静的朋友,具体情况不详。

 

三、涉事人交代

因赵达明、李铉楷及金尚中三人不太会讲汉语,由金大龙口述如下(供词矛盾很多,多次修改)

●4月5日凌晨零时 谭静和韩国人李铉楷等十多人来到建设六马路(警方说是水荫路)一酒吧喝酒,谭静醉了、一边说话一边哭。
●4月5日凌晨3时 谭静和李铉楷等5人到韩国人金小美家拿礼物,并再喝了一小杯威士忌,逗留了近一小时。
●4月5日凌晨4时 李铉楷等3位韩国男士送谭回其住处。但谭静已经喝到说不清自己的住处,3名男士只好把她接回东风广场李的住处。
●4月5日凌晨5时12分 谭静等4人回到东风广场,上楼后出电梯的时间是5时26分,电视监控可见谭静处于醉酒状态。
●4月5日凌晨5时20分 谭静摇摇晃晃地进了卫生间,把门反锁后开始打电话。中间夹带着中、英、韩语,还不时地说着脏话,像是在跟人吵架。
●4月5日凌晨5时45分 卫生间突然传来“啊”的一声及几声碰响,几分钟之后,李找到卫生间钥匙把门打开(后来的供词不再提钥匙,而是他们想办法把门打开)发现谭静坠楼。

四、警方公布的信息

案发时,室内物品呈现自然摆放状态,死者的女式手提包和牛仔外套都自然地摆放在客厅内,屋内没有发现任何搏斗的痕迹。而在出事的卫生间里,坐厕上可见两处踩踏痕迹,防盗网右下部也向外脱开,卫生间窗口边沿可见攀爬的痕迹,窗口外墙以及29楼空调台面上均有明显擦划痕迹。

死者双手双脚附着灰尘,在尸体下方草坪上找到已经爆裂的死者所穿裤子,裤子内手机被甩出。死者全身多处挫伤及骨折,尸体前侧左侧后侧均有碰撞痕迹,推断身体至少有3次碰撞。生前没有受到过性侵犯,也没有服用过毒品或是安眠药物,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00毫克。

监控录像显示,谭静等4人回到东风广场是凌晨5时12分,上楼后出电梯的时间是5时26分,整个过程可见谭静处于醉酒状态。死者手机上最后通话记录是4月5日凌晨4时10分左右。

五、来自社会的消息

1. 4月6日,报纸刊登:据住在该大厦的住户王先生介绍,昨日凌晨3时许,听见30层一房间传出争吵声音,他隐约听见一名女子向男子索款,“该女子大声叫嚷着‘三个人怎么可以只给一个人的钱’。”王先生说,一名保安还告诉他,凌晨时分,三名满嘴酒气的外籍男子,将有些醉态的该女子带回来,“保安也不清楚三名外籍男子是否是该大厦业主,只是经常见他们进出大门”。

2. 案发当天,东风广场业主论坛里有人说看到2楼平台上好多血。

 

[驳斥警方]

一、根据死者平时的性格、表现,死者根本没有自杀的可能,更没有荒诞坠楼的可能;

二、经过对案件发生所在建筑物结构的研究,并根据警方找到的2906房空调台面上的擦划痕迹,不管是跳楼自杀或是不小心坠楼,均不可能导致尸体最后趴在1201房外的横梁上,具体请看以下四张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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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从下面两张图的分析也可以知道,从06号房间坠落后穿入12楼的横梁然后趴在上面,这在力学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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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谭静是自杀或自行坠落的人,用“多次碰撞缓解了下坠速度并改变了水平位置”来解释尸体会出现在该位置并且保持良好的完整性,这纯属主观臆想,没有任何科学的依据。人体不是充了气的篮球,拿一块肉往墙狠狠地砸过去,看看它会不会反弹?如果能反弹,那么尸体最后撞击横梁的时候为什么没弹起来,竟然趴着不动了?一个篮球可以在这建筑物里面反复弹跳碰撞,但它却不可能反复碰撞之后停留在横梁上。碰撞是能缓解下坠速度,但是缓解了下坠速度的同时也使反弹成为不可能的事。

 

[真相推理]

根据各方面的信息推断,本案最可能的真相应该是:

1. 酒后乱性,企图强奸;衣物捂口,防其呼救;
2. 酒后体弱,窒息死亡;移尸毁尸,中途失败。

本文的推测,受消防队吊放尸体时的照片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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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跳楼或自然坠落都无法让尸体落在该位置,那就应该是人为的结果。受该照片的启发,想到了一种可能:用绳子吊放尸体以便移出小区去销毁罪证,中途失败后尸体落到该位置。用绳子吊放尸体怎么会导致尸体跑到几米外的横梁上呢?观察下面动画中的小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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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在高处吊放重物,中途如果遇到重物被卡住的情况,我们会怎么办呢?要么摆动绳子,要么会用力向上拉。那么,就可能出现上面实验中的情况:重物被以与垂直方向呈一定角度弹射出去。

再观察现场建筑物结构,人想通过坠落最终趴在横梁的那个位置,只能是双脚踩在1301或1401房外的空调安装隔板上,面朝横梁方向,然后自然往前倒下。由此推测,尸体很可能是用绳子吊到底下某一层的时候,被弹射到对面1301房或1401房的空调位置,然后再倒到横梁上面。

可是按照当时公布的时间,似乎不足以完成这样的工作,因为天已经亮了。

天到底亮了没有?从警方在案发之后的一系列反应,明显刻意地隐瞒一些重要信息,由此对警方公布出来的相关时间产生怀疑,那么,业主王先生提供的时间就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凌晨3时许,听见30层一房间传出争吵声音”,可见四个人并非五点多才进入小区。“满嘴酒气的外籍男子”与“有些醉态的该女子”,可见死者在进小区之前喝的酒并不多,如果尸检中血液酒精浓度真的达到300mg/100ml,那也是进小区之后被灌的。“三个人怎么可以只给一个人的钱”的说法,应该是王先生先入为主认为女子为性工作者之后作出的讨要嫖资的猜测,原话应该是“三个人强奸我”,王先生先猜成“三个人钱给我”,告诉记者的时候又添油加醋了一下。那楼的隔音效果不错,王先生自己说,“隐约听见”。死者精通韩语,三个韩国人不太会汉语,如果是为了嫖资讨价还价,不可能用汉语,王先生也不可能听明白。如果死者是在呼救,倒是只会用汉语。

那么,如果三个人在实施强奸时受害人大声呼救,最合理的做法会是什么呢?那就是捂住她的嘴。三个人喝醉酒了,意识不太清楚,手脚没轻没重,这样就可能导致外衣外裤才被脱下的时候,受害人已经窒息死亡或出现休克,企图强奸者一下子酒都被吓醒了,所以“生前没有受到过性侵犯”。如果意外发生,三个人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尸体转移到别处去毁尸灭迹才可能安全地逃脱法律的制裁。

要把尸体搬出所住的楼房,需要避开门口的监控系统。如果在家里找不到足够大小的箱子,就会想到用地毯来裹尸。可是地毯也不好用,很容易被大堂的保安发现,所以放弃。这大概是第一次掀地毯,接警之后警察看到现场的地毯被卷起来。

这时候可能想到了家里有一捆很长的绳子,然后再研究一下大楼的结构和当时的天气(小雨)及能见度(真实时间应该在四点多,他们声称死者五点多在卫生间里打电话,可是死者手机最后一个电话却是4:10左右),发现如果从卫生间与横梁之间位置把尸体吊放到地面,极难被人觉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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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什么位置把尸体吊放下去最为安全呢?研究一下楼房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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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位置把尸体移出房间呢?卫生间的窗户外有防盗网,估计客厅后窗和厨房的阳台也都有(这一点未得到确切资料),那么就得把一个防盗网打开。阳台的防盗网大,应该比较结实。客厅后窗与横梁靠得太近,也会装得牢固些。而卫生间窗口才0.5米的宽度,离横梁有0.8米距离,这个防盗网应该比较不受重视,不那么牢固(如警方所说,是用胶粘上去的),于是选择从这个位置打开。如果从隐蔽性上考虑,也可以知道从这边把尸体移出去最为安全,因为卫生间窗户不透明,通常都是关着的,而且由于防盗网的限制没法完全打开,其它房间的人不容易发现。选定了从卫生间窗户把尸体移出房间,就得先用工具撬开防盗网,这就导致了“防盗网右下部向外脱开”。

最方便放绳子的位置在厨房,三个人躲在厨房里放绳子很好用力,也不会被人看见。那么绳子的一端需要先从厨房经过横梁穿过已经打开的防盗网缝隙进入卫生间,在卫生间里把尸体捆绑好。如果直接让绳子在横梁上摩擦,绳子就会有被磨断的危险,而且尸体吊放过程中会与横梁相碰,导致过程的不顺利。所以需要一个良好的吊放工具,避免绳子被磨断,也避免尸体与墙壁等物相触。这时候,地毯又派上用场了。估计在阳台绳子可能摩擦的位置也放了一块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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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要把尸体转移走,需要有车子,否则出不了小区的大门。他们没有车子,这就得打电话让有车子的朋友开车过来,所以他们在事情发生之后不是马上报警而是打电话让有车子的金大龙过来。金大龙接到电话后(他在6:02接到他们的电话,可是谁知道6:02之前有没有接到别的电话呢,前面也许打了他的固定电话,也许警察根本就没有去查)也不是打电话报警,而是开着车子直奔东风广场。打电话让金大龙开车过来得有个讲究,不能告诉他出了什么事,只是告诉他需要急用车子,等他车子开过来之后知道是什么情况,他也没有退路了,只好配合着把尸体运走。

怎么样捆绑尸体呢?最方便的方式就是像消防队员那样捆绑,由于人的肩膀比较宽,绳子不会滑脱,尸体下垂不易碰到障碍物。有人问这样把尸体放到地面之后,怎么把绳子收回来呢?这很简单,因为尸体是要用车子运走的,只需要在楼下把绳子解开收回就行了。不能把绳子直接往下丢,否则挂到了哪家防盗网上就麻烦了。

由于绳子捆绑的位置与消防队员一样,尸检的时候就可能导致忽略,没有发现之前还有别的捆绑痕迹。时间太紧迫了,也为了避免尸体在吊放过程中衣物被突起物勾住,就没再给她穿上外衣外裤,所以尸体被发现时没有穿外裤

抱着尸体往窗户外面塞的时候,先在马桶上歇一下,这就导致了“坐厕上可见两处踩踏痕迹”。再在卫生间窗台上歇一口气,这导致了“卫生间窗口边沿可见攀爬的痕迹”,尸体从防盗网与外墙之间塞出去,再用绳子往下调放,当然“窗口外墙以及29楼空调台面上均有明显擦划痕迹”了。警方讲了那么多的痕迹,偏偏没有提及窗台、防盗网等上面有死者的指纹,道理很简单:搬运死人,如果不是一开始就故意伪造现场,就不太可能在这些地方留下死者的指纹,所以现场这些地方警方没有发现死者的指纹

把尸体往外塞的同时,厨房那边两个人开始收绳子。最后尸体完全脱离了防盗网,摆到横梁下面。往下放绳子了,但是由于开始的摆动,尸体在2906房的时候,与2906房的空调等物相碰撞,所以警方发现,“29楼空调台面上均有明显擦划痕迹”,估计楼下很多房间也都有这样的痕迹。

虽然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吊放装置,但是尸体往下吊放的过程并不会太顺利,如下图所示。首先,由于摆动的缘故,尸体的脚会碰到下面的横梁,再往下放则手也会碰到横梁,而横梁上有大量的灰尘,所以“死者双手双脚附着灰尘”。继续往下放,则是尸体的头脸碰到下面的横梁,这导致了尸体头脸破损比较厉害(死者朋友的母亲去看了尸体,回来只说一个字:“惨”,因为毁容了。最后死者母亲不得不把尸体火化,最主要的也是因为这个样子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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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继续往下放绳子会自然滑下,但这样再次导致了下一次的摆动,这样就可能摆到下面的防盗网上。而防盗网既然质量那么差,可能有某个防盗网的钢条脱开。于是,大概到了13楼的时候,富有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当尸体再次向防盗网摆过去之后,尸体没有摆回来。卡住绳子的也许是防盗网脱焊后房子的主人来加固的铁丝,也许是别的什么突出物,反正至今没有人知道是什么东西。上面的人继续往下放绳子,却发现手中的绳子完全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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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人觉得非常的奇怪,他们试着再把绳子往回拉,拉上来一点之后却发现拉不动了,估计尸体横着进入了空调与防盗网的缝隙里面,尸体被防盗网下沿顶住,出不来,只好再放下。他们意识到尸体被卡住了,考虑了一会儿,他们决定采取一个补救措施:把绳子从厨房转移到卫生间里面,绳子改变了方向之后,应该就可以把尸体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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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子成功地被转移到卫生间窗口里面,把地毯垫在空调、空调安装隔板上面,然后拉动绳子,可是照样没拉出来。没别的办法了,他们决定最后一搏,三个人一字排开,找到借力的地方,像拔河一样用尽全身力气使劲地拉。这回,尸体真的被拉动了(硬从防盗网下面拉出来,这导致尸体左侧、后侧受到破坏),他们非常兴奋,继续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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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他们手中的绳子一松,三个人一齐摔倒在地,然后他们听到了底下传来“呯”的一声。他们知道绳子断了,赶快把绳子收回来,并到楼下去找尸体,这过程可能他们已经把绳子藏在身上(如果绳子体积太大,可以剪成三段一个人带一段以躲过监控)带出楼房,找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过后可能被金大龙的车子带走并销毁)。尸体并没有如他们想像的在楼下找到,这让他们很郁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请看下图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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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尸体被他们猛力拉扯之后,获得了一个斜向01号房间方向的、不小的速度v,而当捆在尸体上面的那段绳子经过空调安装隔板锋利的下沿时,由于那部分的绳子受力本来就特别的大,受到切割之后突然断开了。这时候尸体就以速度v向对面飞过去,左侧撞到墙上(又一次导致左侧受到撞击),双脚落在1401房或1301房外面的空调安装隔板上面,然后脸朝着下面的横梁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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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尸体发生了三次比较强烈的撞击。第一次是身体左侧撞墙,第二次是腹部撞横梁(应该导致数根肋骨折断),第三次头脸与横梁侧面相撞最为严重,导致脸部严重破损、掉了一颗牙齿、二楼平台上发现好多血。之所以会在二楼平台上发现好多血,应该是刚死不久血液还不太凝固,或者是被误当成已经死亡的休克。

尸体没有找到,而这时候金大龙的车子已经快到了,打电话给他,告诉他这边的情况,他知道之后就暂时不进小区(韩国人对自己同胞很讲义气,这位法官的儿子是三个人的“大哥”,当然不能出卖兄弟了,而且还得用自己的经验来帮助这三个兄弟),让他们继续找尸体。6:02分,天已经开始亮了,他们发现尸体挂在12楼的横梁上,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移尸计划彻底失败,他们再次给金大龙打电话,金大龙很快给三个人下了指令:赶快伪装自杀现场,然后报警。

于是三个人慌慌张张地把谭静的裤子撕破,从窗户丢下去。把屋内任何打斗的痕迹全都消除掉,把撬开防盗网的工具处理好,把防盗网上的指纹擦掉(或者根本不用擦,因为他们交代过,听到“呯”的一声之后他们打开窗户往外寻找谭静,这样防盗网上有他们的指纹是很正常的),把谭静的手机丢到一边(可能后来又把手机从楼上丢下去,所以警方一会儿说房间里面谭静的手机滑开,一会儿又说在楼下找到谭静已经摔坏的手机。警方竟然连个手机的位置都前后表达不一致)。

现场伪造好之后,他们打110电话报警。他们出示的报案回执上面写的时间是6:21分,而警方在有关报告中则表示,越秀警方在4月5日凌晨6时33分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称,东风广场门口报警人与人发生纠纷。这么大的出入,怀疑报警回执是伪造出来的(警方有内奸?)。

六点四十几分,看到警车开进东风广场,金大龙也启动了车子,进入小区。这一招很重要,以免被怀疑之前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因为三个韩国人汉语不好(是不是真的不好呢?或许根本就是装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然由金大龙来翻译了,他的经验丰富,可以很好地用韩语现场帮三个小弟串供。在进入小区之前,他也许已经跟某个重要人物通了电话,所以接下来他们都得到了优厚的待遇,他们说什么警方就认可是什么另外再把极为关键的那个防盗网拆回去“保护”了起来。

但怎么样圆这个谎不太容易,所以需要好好推敲上一些日子。于是事情过去了将近十天,外面还在传闻死者是一个妓女,而警方也没对外公布死者的真实姓名,任由这个传闻去污辱死者的清白。这一招本来比较毒,因为一个妓女的生死通常人们不太会去关注它,可以比较顺利地平息事态。可惜这次国人并不因为是一个妓女而买账,再加上有人在网上曝光死者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警方压力大了,开始成为“被挤的牙膏”--在记者们的逼问下,很谨慎地一点点透露出案情信息,然后迅速以“自行坠楼”结案,不予刑事立案。到了最后,压力实在太大,拿出DNA鉴定这种高科技来吓唬老百姓。

疑点如此之多,却不予刑事立案;传出死者亲人已经在尸检报告上签字的同时,百般推诿不向死者亲人出示尸检报告;最后没有办法出示尸检报告了,却只让死者母亲看了三分钟即收回。尸检报告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在这个案子里面,谭静手机在4:10的电话打给谁呢?这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但警方对此讳莫如深,至今没有结论。根据韩国人的交代,谭静在卫生间里面打电话,他们所说的打电话应该就是4:10的这个。因为他们担心有人听到谭静在打电话,在电话这个问题上面他们不敢撒谎。如果业主王先生说的情况属实,3点多吵架,这时候谭静应该是打电话给那个造成她跟着这三个韩国人来到东风广场的人,因为通常我们不会三更半夜给人打电话。

那么,是否有什么人设了一个局,让谭静随着三个韩国人来到这个小区呢?

[回应质疑]

1.为什么不将尸体放入箱子从电梯楼梯转移,或者碎尸后转移?

第一、每个楼层有2个监控器,房间门口就有一个,会留下移尸证据。

第二、家里没有足够大小的箱子。曾经考虑用地毯裹尸,但因容易被发现而放弃。

第三、事情来得太突然,担心天亮之后死者亲人报警,警察调查会发现尸体,急于把尸体转移。

第四、碎尸的场面太过血腥,难度也大。本来他们就没想过让她死,更不会有胆量碎尸。

2.悬尸会吓到晨练的人们,他们怎么可能以这样的方式移尸呢?

第一、根据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当天广州天亮时间为6:15分。

第二、当天夜里广州小雨,天亮的时间推后,可见在五点多的时候广州的能见度还比较低。

第三、公布出来的死亡时间可能是假的,可能是在四点多甚至更早的时候移尸,那时候天很黑。

第四、既然下雨,就没有人晨练,保安也不会撑着雨伞四处巡逻。

第五、悬尸地点隐蔽,而且尸体贴墙而下,由于天色和楼房结构,不易被发现。


3.有足够的时间来用绳子转移尸体吗?

第一、韩国人说听到谭静在卫生间打电话,可事后发现最后一个电话是4:10,由此推测到3006房间的时间应该在4:10之前,否则韩国人一开始就在撒谎。

第二、4:10谭静和谁通话之所以一直没有公开,有可能是韩国人在移尸失败之后使用了这个电话以制造迷雾。

第三、 5:45发现谭静自杀,但是6点21分报案。事发时间肯定早于5:45分,韩国人为了使报案时间接近于事发时间,谎报时间。即使是像他们说的是5:45,为何40分钟后才报案?事实应该为:事发后移尸失败,又商议如何伪造自杀场景,而拖延了很长时间,于6:21分报案(根据报纸上的消息,连是不是他们自己报案的都让人怀疑)。

4.为什么不是自行坠落(不管是自杀还是酒后失足发生意外)?

第一、如果是自行坠落,为什么没有死者的叫声?如果意外失足时更容易发出叫声。也许整座楼都睡熟了没听见,可是他们竟然能听到下面呯的一声,却听不到她的叫声,明显撒谎!

第二,如果是像韩国人说的听见“呯”的一声,然后撬开卫生间的门进去发现人不见,第一反应就是报警,即使是向金大龙求救,也不至于耽误那么长时间。如果是谭静的朋友,想到谭静可能会有危险,是不是得马上找人协助来救她?可想而知,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第三,根据前面分析,无法通过自杀或不小心坠落而落在那个位置。

第四、即使能通过反复撞击落在那个位置,因为速度太快,尸体不可能如最后悬梁上那样完整。这才是真正从高楼上坠落砸在横梁上的照片(此图比较血腥,胆小者请勿点击)。



5.有人提出既然要移尸为什么不直接丢下去来得简单?

第一、丢下去落地会发出巨响,容易被人发现。

第二、从30层落到地面,遍地是血肉,怎么能清理干净搬进汽车带出去销毁呢?法医查验之后必能知道真正死因,那样自然在劫难逃。

6.为什么不是进小区的时候已经死了呢?

有谁会傻到把尸体带回自己家里来销毁的呢?还把尸体挂到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那岂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7.为什么不是搬到13层之后再扔到横梁上呢?

第一、如果能搬到13层又何必扔到横梁上,直接再搬到底楼带走就行了。

第二、难道他们还有13层房子的钥匙?

第三、背着光溜溜的尸体怎么绕过外面的监控设备?

8.为什么不是妓女因嫖资问题与嫖客争吵而被扔下去?“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这话怎么理解?

第一、为了那么一点钱把人杀了,有这种必要吗?何况是自己住的房子,不会考虑后果吗?

第二、那楼的隔音效果非常好,通常都听不到隔壁说话的声音,最多只能听到在吵架争斗,而不可能听清吵架的内容。所以“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的说法,应该是听岔了,很可能是“三个人强奸我”的呼救。所以法医鉴定她死前没有性行为完全可能,强奸未遂人已经死亡,同样查不到有性行为。


9.那么长的绳子从哪里来?又怎么样带走不会被发现?

第一、韩国是个爱好攀岩的国家,中国的攀岩运动员还得到韩国去受训。

第二、攀岩绳最短是45米,承受力在1500公斤以上,质地很轻(只有1.5公斤),两根攀岩绳的长度就超过了大楼的高度。

第三、对于攀岩爱好者如此悬尸移尸没有技术困难。

第四、对于攀岩爱好者,或在攀岩运动中耳闻目睹熏陶出来的人们,遇到这种问题时考虑采取这种方案的可能性极大,因为中国人攀岩爱好者不多,这个正是中国人普遍的盲点所在,人们普遍不相信能这么转移尸体。如果运走尸体后事情败露,调出监控录像之后人们只看到谭静进来不见她出去,实在很难想像到会通过这样的途径离开,只会寻找其它可能。

第五、攀岩绳体积小便于携带,很容易带出大楼而不被监控系统发现。或者干脆整理好之后直接丢到楼底下,过后下去捡走再作处理。或者那绳子根本不急着带走,因为警察只想到是跳楼怎么会想到有绳子呢?看到了绳子也不会联想到与此有关。

第六、即使不是攀岩爱好者,在家中有一条百米长的绳子也不奇怪,涉事者是做服装生意的,家里很可能会有捆绑衣服用的绳子。没有绳子,如果有粗一点的铜芯电线,也可以用。

10.尸体为什么不是绳子太长而摆过去的呢?

第一、如果底下没有外力推动重物,绳子越长上面的操作越难让下面的重物摆动起来。

第二、由于楼层结构限制,站在3006房间里的任何位置都不可能让尸体摆出2.4的距离,而那一根横梁有3.6米。

第三、爬过横梁到对面去拉绳子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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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流行猜测的重大漏洞


作者:齐物先生


一、嫖资引发的谋杀

有人认为谭静是娼妓,因为向韩国人强讨嫖资,韩国人不给,把她活生生地丢下楼去摔死,这种想法的来源主要有两个。

a.尸体被发现时衣不蔽体。

身上只有内衣与内裤,这不能不让人首先联想到性。就算能用高坠时衣物可能被剥除来解释,也解释不了上半身为什么只穿着内衣。外套好端端地放在3006房的客厅里,可那件所谓的黑色背心怎么却没人见到?

b.“三个人怎么可以只给一个人的钱”的说法。

4月6日的报纸刊登:据住在该大厦的住户王先生介绍,昨日凌晨3时许,听见30层一房间传出争吵声音,他隐约听见一名女子向男子索款,“该女子大声叫嚷着‘三个人怎么可以只给一个人的钱’。”王先生说,一名保安还告诉他,凌晨时分,三名满嘴酒气的外籍男子,将有些醉态的该女子带回来,“保安也不清楚三名外籍男子是否是该大厦业主,只是经常见他们进出大门”。从案发现场的照片看,此案与性有关的可能性极大。但是,这位王先生既然能听到他们吵架的声音,甚至能听到他们讨价还价的内容,为什么人被丢下去的时候他反而听不到了呢?


如果真的是因为嫖资问题发生纠纷,三个韩国人活生生把谭静推出窗外,那么--

a.有谁会因为嫖资杀人?

三个韩国人来中国是为了做生意,在自己家里为了不太多的钱杀人,还曝尸于大庭广众之下,就算现场伪装很好能被认定为自杀,他们还想不想做生意呢?生意人最善于权衡经济上的利弊,就算是喝醉了酒也还是不会忘了这种对他来说是“根本性”的问题。曾经有人杀妓女抢钱,但他们也不会傻到在自己家里把妓女抛到楼下来抢钱,越是为了钱越不可能这么做。

b.如果没有尖叫声,那可能是被活生生推下去的吗?

小区里没有人听到尖叫声,而且当事的韩国人只提到“呯”的一声却没有关于尖叫声的供词(如果有尖叫声,对他们会有利很多,就算没有他们也会尽可能地撒谎说听到了,之所以不撒这个谎,原因只有一个:当时肯定没有尖叫声,他们知道小区的住户不可能听到尖叫,一旦撒谎,万一有人证实听到了“呯”的一声却没听到尖叫声,这谎就被戳穿了)。如果是被活生生推下去,必定会有尖叫声,所以这一点完全可以排除。如果从高楼坠落却没有尖叫声,只有两种可能:1.有过跳伞、蹦极经验的人跳楼自杀;2.坠落之前已经没有办法发出声音了。

c.如果没听到一声巨响,肯定不是从30层抛下去的。

尸体最后是落在横梁上,头脸严重破坏,说明尸体的头部狠狠地敲打在横梁侧面上。如果是30层落下去,声音肯定会非常的响,这个只要拿一个椰子用力往横梁侧面砸过去就会知道响不响了。如果是直接落在地面上,声音会比较沉闷,楼上的人可能听不到;但撞击发生在楼体上,而且是在横梁侧面上,楼上的人听起来会非常的响。横梁就像一块板,从侧面击打会产生像音叉一样的效果,声音不但响,持续的时间也会长。

d.既然没听到尸体撞击横梁的声响,说明撞击不是非常的厉害,也说明“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的说法有问题。

为什么照片上看不到有血,可小区的业主却发现二楼平台好多血呢?照片上看不到横梁上有血,可尸体底下的平台却有不少血,说明头部出血了,头在横梁的里侧,所以血从横梁的里侧流下,照片上看不到。只听说过尸体正下方的平台上有很多血,这说明在未到达横梁时就算流血也不会太多,否则就可以在别的很多地方发现有血。这样,头部肯定是与横梁发生撞击了,而且把脸部给撞烂了(死者的朋友看过尸体,回来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说一个字:惨。什么样的破损最能让人觉得惨呢?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没有脸部的严重破损更能让人觉得惨了)。能把脸撞烂,声音不会太小,只不过还没有强到可以把全楼的人吵醒的地步,如果是醒着的人应该可以清晰地听到,因为这个比听到“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容易得多。

既然没有听到声响,说明听到的“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并不确切,王先生自己也说了,他是“隐约听见”。那么,这句话很可能就是听走样了。而且金大龙也说了,如果真是讨价还价,谭静应该跟他们说韩语才对,怎么会说汉语呢,因为那三个韩国人的汉语不好,而谭静的韩语却很不错。在案发的第二天,在警方封锁消息的时候,那位王先生就能说出这么多的情况,知道是三个人,而且是三个韩国人,也知道他们酒后半夜进小区,这些情况都对得上号,说明不是故意在造谣。而金大龙的辩解也非常的有道理,再加上了解谭静的人对她的描述,都只能说明她不会是娼妓。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出入呢?

实际的情况应该是,王先生当时听岔了。他不是故意在造谣,而是听得不那么清楚,靠自己的猜测把意思补全。

王先生会把什么样的话听岔了呢?面对韩国人,谭静在什么时候会大声说中文呢?那一定是为了让中国人听到的!

谭静想让小区里的中国人们听到什么呢?除非她遇到了危险,她在呼救!

继续往下分析,就明白了,其实她并不是在大喊“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而应该是在大喊“三个人强奸我!”为什么“三个人强奸我”会变成“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呢?现在的高层建筑,隔音效果非常好,想让隔壁听到说话的声音很难。如果大声呼喊“三个人强奸我”时,声音在半途发生了损耗,哪几个字容易听到哪几个字不容易听到呢?“三个人强”和“我”是容易被听到的,而“奸”字则最可能听不到。那么,“强”与“钱”,在远处能分辨得清楚吗?我们听别人说话时如果听得不是很清晰,通常都要把意思连贯起来才能猜出其中含义,这位王先生会怎么样猜测这四个字的含义呢?第二天他一知道有一半裸的女尸,自然马上联系到娼妓与嫖客的故事,自然就“恍然大悟”了--是“三个人钱给我”,也就是说他心里觉得是“给我”二字自己没听清楚。

到了向记者表达这话的时候,他当然得添油加醋了,反正是一个意思,在他看来告诉记者他听到的是“三个人钱给我”还是“三个人只给一个人钱”没有什么差别。

既然不是娼妓与嫖客的故事,那么不管认为是因为嫖资把她活生生推下去,或是认为因为嫖资把她杀死再制造自杀现场,都可以完全排除。

二、荒诞不经的自杀

有人认为谭静是因为心情不好一时想不通而跳楼自杀。那么--

a.自杀动机是什么?

通常医院对病人病情都会严格保密,但上个月接触过谭静的广州某整形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说,他们不相信谭静会突然自杀。同时他们很失落,希望把自己看到的谭静告诉大家。据称,3月份,谭静曾7次到医院并多次谈及她的事业规划,最近的规划是年中去韩国发展。“最后一次见她是3月29日,她这么乖巧,不相信她会自杀。”说明谭静一星期前刚刚做了抽脂减肥手术,这点从现场照片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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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谭母所说,谭静特别开朗,平时听说别人自杀,还说别人傻子。她刚提了工资,正准备和谭母去美国。这种情况下,她可能没给活着的亲人任何交代而在不太熟悉的朋友家里跳楼自杀吗?有人提出可能因为清明节,谭静想起父亲心情不好。但谭母却说,连她都不知道那天是清明节,谭静更不会知道。

从谭母所说的这些来看,谭静没有理由突然情绪不好。

b.为什么衣冠不整去自杀?

就算真的要自杀,漂亮女孩更会注重自己的外表,怎么可能只穿内衣内裤自杀呢?按警方的说法,她坠楼前穿着宽松的休闲裤,坠落过程中裤子被扯落。可是她上半身只有一件黑色的内衣,并没有看到警方所说的黑色背心。即使她确实穿着一件黑色背心跳楼自杀,她自杀前不把放在客厅的外套穿上,也不合常理。

另外,她的鞋子去哪里了?所有的消息中,都没有提到她的鞋子。从现场照片看,她的脚底很脏。韩国人有席地而坐的习惯,通常地板都比较干净。还有,观察那张摆祭台的照片,可以看出地板不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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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因为光着脚丫子爬出窗外自杀时踩脏的?她光着脚爬出窗外,外面是她完全不熟悉的情况,而且是在夜里,她没办法看清楚外面的情况,就不怕脚被扎伤吗?真正想死的人,会选择让自己死得尽可能舒服些,而不会在死之前还让自己受更多的折磨。

c.为什么选择高难度自杀?

如果是自杀,为什么不从阳台翻下去呢?那边没有防盗网,想自杀一翻身就可以下去。

那个窗户才0.5的宽度,再加上防盗网的限制,窗户没办法完全打开;打开了窗户,还得把防盗网推开才能下去;下去了之后,还得很艰难地身体往下蹲才能完全站到防盗网之外。这整个过程跟表演杂技似的,其难度远比从阳台后窗跳楼大得多。从对于真想死的人来说,能死得干脆利落的,绝对不会绕弯路去死。她为什么会舍易求难呢?

d.深度醉酒之后哪来的技巧与力气打开防盗网?

根据尸检结果,谭静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00毫克,而一般酒醉者是80毫克。会不会因为饮酒过度头脑混乱而突然萌发死意呢?可是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这个程度的,已经差不多不省人事了,哪来的力气和技巧那么顺利地把防盗网打开呢?

如果防盗网是本来就松动的,她在深度醉酒的情况下怎么会那么细心地发现这里可以爬得出去呢?
如果防盗网本来并不松动,而是她用力推开,她这样的弱女子清醒时都没多大力气,何况血液里酒精含量高到这个地步,哪来的力气呢?

那么一个铁家伙,如果不固定牢一些,脱落了掉下去是会砸死人的。即使真如警方所说,那防盗网是用胶粘上去的,也必定会粘得很牢固,因为该楼房建成才两年时间,再黑心的开发商也不希望看到再过几年因为胶变质所有的防盗网都从楼上掉下来吧?

e.为什么在2906房间的卫生间外面发现了擦蹭痕迹?

如果是有意识的跳楼自杀,都会纵身往外一跳,也就是具备了一定的初始水平速度。那么,当落到下一层楼时,她必然已经与下一层楼的空调架、防盗网等物有了一定的距离。可是警方却在29层同样的位置上发现了她留下的痕迹,难道她故意不往外跳而是顺着空调架的边缘滑下去?既然想死,就追求直接了当,难道她想在自己真正死亡之前让自己多经受一些皮肉之苦吗?

在29层同样的位置上发现了她留下的痕迹,能证明的只有:要么她是不小心滑落下去的,要么她离开30层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

三、不可思议的坠楼

有人认为谭静是不小心失足坠楼而死。那么--

a.她为什么会那么费劲地爬到那种地方呢?

首先女孩子大多爱干净,不喜欢布满灰尘的方;其次,即使对灰尘无所谓,但喝醉了之后通常更想呆在一个可以让身体舒服些的地方,而防盗网外面有空调,能活动的空间极小,不管是站还是坐都不会舒服;还有,喝醉了酒的人,很自然地会选择更简单的方式(比如鞋带成死结脱不下鞋子来的时候,直接拿打火机烧断鞋带),可她为什么偏偏去做清醒时都很困难的动作呢?

b.她为什么没有发出尖叫?

除非是专业的跳伞运动员或经常玩蹦极的人,否则即使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从高空坠落时都会因为突然失重无法适应而情不自禁地大声尖叫。怀着必死之心跳楼的人,或许能强忍着不发出尖叫,但不小心坠落的人怎么可能不发出一声尖叫呢?既然李铉楷能听到楼下“呯”的一声,怎么会听不到她发出一声尖叫呢?楼里其他住户也都睡得那么死,全都听不到?

c.为什么她的尸体会落在与坠楼处水平距离三米多的位置呢?

如果是意外坠楼,那么就不会有向外跳出的力量。这样,她的尸体只可能是在6号房间的这一侧,绝不可能跑到1号房间的那一头。观察该楼房的结构,都是方方正正的硬物,没有如太阳篷等倾斜的或有弹性的设备,她怎么可能获得飞到三米多之外的水平速度呢?

四、不可理喻的抛尸

有人认为谭静被杀之后,凶手为了伪造成自杀现场,把她从30层抛出,让人们以为她是自杀。那么--

a.只要有尸体,法医就可以查出死者的真正死因,这一点抛尸者没有考虑到吗?

会抛尸的人,肯定是觉得警察不会找到自己,或者就算找上门也难以从尸体上找到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么,他们觉得警察找不到自己吗?或者坚信警察不可能发现什么证据?

b.有谁会在自己的家门口抛尸呢?

从自己的住处抛出去,警察马上就到了,肯定会找到自己头上来,就算现场伪造得很好,警方认定是自杀,自己也会有一段时间不断地被猜疑、被盘问,在这异国他乡还可能导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真要抛尸,必会想办法把尸体转移到安全点的地方再抛。

c.为什么不给死者穿得整整齐齐的再抛呢?

如果要抛尸,让人查不到死者的真实死因,那抛尸者一定会给死者穿得很整齐再抛,这样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嫌。把一个半裸的尸体从自己家的窗口抛出去,因为尸体衣不蔽体,必然更加引起人们对自己的怀疑,有这么愚蠢的抛尸者吗?一个人那么愚蠢可以理解,三个人都那么愚蠢这也太离谱了。

d.从那个窗户把尸体推出去,怎么可能飞到对面去?

一个清醒的正常人自愿地站在防盗网上往外跳,想在坠落到12层时跳到3米外的横梁上都已经很不容易,那么又怎么样从这防盗网外把一具尸体丢到对面去呢?这能设想到的只有:把尸体搁到外面的空调架上,然后人在屋内,用武侠小说里的凌空劲一掌打出,外面的尸体突然向对面飞过去。那么这三个人中真的有人会凌空劲?

还有更离谱的推测,认为谭静进入小区之前已经死了。有人会把一具尸体搬回家里来吗?死了个人,避之唯恐不及,通常只会想着往离自己更远的地方抛。现在竟然会带着尸体在保安面前光明正大走进来,再从楼上丢下去,这真是最恐怖的抛尸案了。

五、无所不能的毒品

还有人猜测,谭静是因为嗑药出现了幻觉,才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如果她摄入了某种致幻剂,倒是有可能出现案发现场的结果。也许她把那根横梁当成了舞台,极度兴奋中脱掉外面的衣服裤子,把卫生间的防盗网推开,钻了出去,先顺着下水道一层层往下爬,到了14层时翻到横梁上,顺着横梁跳着舞走到对面,然后再顺着下水道准备继续爬下来,结果因为体力不支突然坠落,刚好可以落在横梁上,强烈的撞击中她失去了生命。

但是警方公布,她的尸体里检测不到有毒品的存在,这种猜测被彻底否定。


综合以上的分析,再加上警方公布了“死前无性行为”的结论,谭静尸体最终趴在横梁的那个位置,原因只有:

酒后乱性,企图强奸;
衣物捂口,防其呼救;
酒后体弱,窒息死亡;
移尸毁尸,中途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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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坠楼说的重大破绽

作者:齐物先生



根据对该楼房结构的分析,我们知道从3006房的空调架跃起后最终想落在1201房外的横梁上,只有三种可能:1、直接跃到对面14楼或13楼的卫生间空调架上再落到横梁上;2、通过与某层横梁的侧面相擦,以手推横梁弹开后再继续第一种情况;3、直接跃到对面的厨房阳台空调上,再弹到横梁上面。这三种过程中,究竟是脚先与空调架接触或者身体先与空调架接触,产生的效果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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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0楼处下落45米高度所需时间是3秒。在3秒内从3006房空调架跳到1401房空调架上,因两空调架水平距离是2.4米,需要水平初速度0.8米/秒(2.4米/3秒=0.8),即时速2.9公里。人正常的步行速度1米/秒左右,所以这速度不难达到。但撞击1401房空调架的速度则将是30米/秒,即时速108公里。人如果与这种速度的汽车正面相撞,都将是死无全尸。那么,跳楼的谭静又将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1、假设她当时双脚落在空调架上,靠双腿弯曲来完全地缓冲这个力量,这使她她不会在1401房空调架上留下大量血迹。

这种情况她的腿部所需要的力量平均起来是她重量的54倍(这个倍数来自于她下落的高度与缓冲行程之间的比例,她身高1.66米,缓冲行程就是1.66米/2=0.83米,所以是45/0.83,大约54倍),也就是大约2.7砘。她的腿有没有这样的力量不好说,因为如果她练过传说中飞檐走壁的轻功,这大概不是什么难事。另外轻功也让她有足够的技巧得以准确地双脚踩在空调架上,而不会让身体撞击上面的硬物导致严重出血。

然而这位飞檐走壁的女侠,可能是强烈的缓冲变化导致她大脑缺血,突然天旋地转,她往12楼的横梁摔了下去,腹部平撞横梁,面部和下肢则像鞭子一样从横梁两边狠狠抽下去,发生强烈的撞击。因为只有5米多的落差,这三次撞击,除了脸部是与横梁发生硬碰硬的撞击导致严重破坏之外,腹部与大腿较软,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爆裂。

在女侠因为头晕而摔向横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了,这时候她突然想起了自己身上破碎的裤子,自己这么爱美,前几天还去做了抽脂减肥手术,这样穿着破烂的裤子去死多丢面子!于是她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裤子脱下,以便人们能看到她减肥后的美丽身材。

剩下来留给大家的事情,就是去调查那裤子是被谁撕破的。是不是因为裤子被撕破不堪受辱,才导致她在学艺未精的情况下从30楼跳了下来呢?如果跳下时双脚能先踩在平台上,说明是有十足的心理准备而不是自杀,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楼上的人只听到“呯”的一声却没听到尖叫声。可这也引来了一个问题:因为下落时头在上面,那裤子不可能被风或者别的物体剥落。

2、假设她是身体撞在空调架上,靠身体的塌陷来缓冲这个力量。假设平均塌陷为5公分,那么她的身体需要承受的压力是她体重的900倍(45/0.05),也就是45吨。可能练铁布衫、金钟罩等功夫可以承受这么大的压力而不身体爆裂吧,但一般看到的汽车过身表演也只不过是空载的汽车,最多就两吨。

那么为什么她不能多塌陷一些来减少这个冲击力量呢?她身体横向厚度最多也就40公分,假如她身体极端柔软,可以变成一张纸来达到40公分的缓冲行程,那么她需要承受的压力是她身体的112倍(45/0.4),也就是5.6吨,如果开着5.6吨重的汽车压过那些汽车过身表演者的身体,他们能否不会发生身体爆裂?

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在1401房的空调架上肯定可以看到大量的血迹,而谭静最终落在横梁上时,横梁的外侧也必然有一大片的血迹,被吊起的时候大家肯定可以看到她腹部爆裂。但这些都没有被发现,结果只能说明:谭静的铁布衫功夫实在不可思议。

3、假设她从3006房的空调架上跃出时,先与横梁侧面发生了碰撞,因为还没昏迷或死亡,用手去推横梁而弹到1401房的空调架上呢?这种情况因为垂直于横梁的速度很小,所以产生的撞击也不厉害,基本上不影响下坠速度,所有的结果与前面两种情况不会有明显的差别。

以上的分析都显示不管通过哪个角度来跳,一旦落到1401房的空调架上必然不会有全尸,而不可能如现场照片那样看不到胸、腹等处有明显破损的结果。至于通过与01号房间的厨房阳台相撞击后反弹到12楼横梁上的这种情况,撞击只能更加严重。

由此可见,三种最可能导致谭静通过“自行坠落”或“跳楼自杀”而落到现场位置的途径,都不可能留下外观如此完整的尸体。其实这三种方式都不可能发生,因为据报道警方在2906房的卫生间防盗网、空调架等处发现了摩擦痕迹,这表明谭静在离开3006房的时候先经过了2906房的这些地方,那么她就不可能跃到1401房的任何地方。


以下分析人们提出的其它可能。


1、有人提出,她会不会是在下落的过程中反复地抓到某些突出物,把速度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呢?如果是这样,她必须奋力一跃到01号房间的空调架上再开始反复抓物。因为如果是在06号这一侧开始抓,她就不可能有足够速度让她飞移到01号房那一边去。除非她真的像壁虎一样贴墙下行,到了14楼横梁时从横梁爬到对面去,然后跳到空调架上,再从空调架上往横梁上跳,腹部着落而撞死。不过听说壁虎功已经失传多年,难道如今重现江湖了?

如果人是坠落在树上,那是有可能的,因为树枝是软的。但观察现场,没有一个突出物是软的,除了坚硬的瓷砖、空调、防盗网,就没有任何柔软的物体。别说一个女孩子不会有力气去抓这些硬物,就算是体格强壮的男人让他在坠落中去抓这些硬物,下坠三层楼之后他的手也已经没了皮肉,还能再抓吗?除非是九阴白骨爪。

2、再有人提出,她会不会是在下落的过程中,裤子在周围的防盗网上反复摩擦、被挂住而缓冲了她坠落的速度呢?这也不是没可能,这样也就可以解释她最终裤子掉了,而找到的裤子严重爆裂。她的裤子经过一次次被挂住减缓她下坠的速度之后,让她一直顺着06号房间的卫生间防盗网与横梁之间的空隙往下滑,最后因为裤子脱落身体受到某个突起物的撞击而飞向12楼的横梁。

但这种情况的结果是:她只可能落在横梁的1206房这一侧,而不可能飞到1201房那一侧。因为楼的外侧没有任何像顶篷那样倾斜的、有弹性的突出物,不可能把下坠者向水平方向弹射出去。

那么会不会她第一跳就到了对面01号房间,然后裤子与周围相摩擦,反复被挂住而缓冲了下坠速度,最终裤子掉了,人落到12层横梁近1201号房那一侧呢?

训练有素的人,在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时,能承受2吨的汽车压过身上。假设她能承受的冲击力极限是这个的两倍即4吨,再假设她能身体塌陷20公分来缓冲,那么她跳到对面空调架上而不血肉模糊的极限应该是16米(大约5层楼)的高度落差,也就是她必须落在25层以上才可能不血肉模糊。这样,她需要1.8米/秒(时速6.5公里,比人正常走路速度要快)的水平初速度。人要走出6.5公里的时速,至少需要几米的加速过程。那么她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怎么样才可能获得这样的初速度呢?只有手扶着防盗网、双脚蹲下缩成一团,然后放开手像鱼一样奋力跃出。她这么一个文弱的女孩,在严重醉酒之后能以这样的姿势获得这样的速度,大家觉得可能吗?也许酒精把人的潜能都激发出来了,这是位醉拳高手。

而这种情况必然导致她不是脚先触及对面的物体,应该是头先碰到(虽然通常手臂会先在头前面挡住,但因为手臂的力量最多只能达到体重的两倍,0.5米的缓冲行程,最多只能化解5层楼坠落冲击力的1/16,所以可以完全忽略不计),那么头能塌陷多少来缓冲呢?如果头塌陷了2公分,是不是会像鸡蛋被打碎了一样,脑浆飞溅呢?以2公分为极限来计算,头部将受到的压力是体量的800倍(16/0.02)即40吨。有没有谁的脑袋能承受这么大的冲击力量而不裂开脑浆四射呢?这大概是铁头功吧?

3、有人提出,她会在楼的两边与各种物体相撞击,来回弹射吸收了下坠的力量,所以能落在对面12层30公分宽的横梁上而不发生身体的爆裂。活人的身体是软的,不可能如篮球一样在碰撞中发生反复弹射的现场,这只要把篮球的气放掉再往墙上用力砸看它弹不弹得回来就知道。除非谭静练过蛤蟆功,把肚子鼓得跟皮球一样,弹性非常的好,这才有了反弹的可能。或者冷冻过的尸体,坚硬得跟石头一样,与硬物相撞时也会发生弹射,但这样的尸体非常脆,落到了12层多倍已经裂成好几块了。

如果谭静真的像皮球一样可以来回弹射,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她的蛤蟆功在到了12层横梁时突然失灵了呢?为什么没再弹起来?一个皮球落下去,来回弹射之后最终能停留在横梁上不落下的机率有多大呢?这皮球跳到那位置的时候突然气被放光了?

以上的分析表明,不管谭静以什么样的方式最终趴在12楼横梁近3001房一侧,都只有一种可能:她身怀绝世武功,在深夜练武时因失误而死亡。

请相信谭静是坠楼身亡的人们,尤其是广州警方,深入去搜集谭静有绝世武功的证据,以平息人们的质疑,让死者的亲朋好友们得以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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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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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有进展了吗?家人有什么动态了吗?



轻松愉悦的去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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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母亲承受不了强大的压力,暂时退缩了。据说尸体已经火化。

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确实很不容易,先退一步缓过劲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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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先生的案情推理思路之缜密,严谨,令人惊叹!希望此案能早日大白于天下,还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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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鼎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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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静裸死案续:谭母欲起诉四韩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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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08 22:12:55


谭静母亲昨天下午向记者证实,她已经正式委托广州大学法学院李伟副教授帮助处理谭静事件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准备对邀请谭静去酒吧饮酒的金小姐和将谭静带走的三名韩国男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正式委托法学副教授
 
4月20日,在广州市殡仪馆举行谭静追悼会时,谭静的亲友商讨后认为谭静死因还有疑点,建议谭静母亲暂缓火化谭静遗体。随后,谭静母亲委托本报,向全国征集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消息见报后,全国多位律师应征,表示愿意为谭静母亲提供法律援助。

谭静母亲昨天向记者证实,经过比较,她已经选定广州大学法学院李伟副教授,全权负责帮助处理谭静事件中的有关法律问题。目前,她已经与李伟签订了正式委托协议。昨天上午,李伟向记者表示,受谭静委托之后,他们已经组成了由张峰、倪敏几人组成的律师组,办理该案件。

骨灰将带回家乡安葬

“我相信警方是公正的。他们叫了那么多人给我解释,我相信他们不敢咋样!”昨天下午,谭静母亲再次重申,她相信广州警方对谭静案件的调查。

她表示,4月22日,广州警方组织人员就案件中的疑点向她解释后,她的疑虑已经打消。随后决定对谭静遗体进行火化。在此过程中,曾有律师建议暂时不要火化,重新委托进行法医鉴定。

谭静母亲表示,谭静事件发生后,她精神压力一直非常大,天天失眠没有食欲。她一直硬撑着才没有倒下。最后本着让谭静早日安息的想法,她和谭静的姑妈于4月25日前往广州市殡仪馆,将谭静的遗体火化。目前,她正准备将谭静骨灰带回家乡安葬。

欲对四韩国人民事索赔

李伟教授透露,他们已经准备对邀请谭静去酒吧饮酒的金小姐和将谭静带走的三名韩国男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李伟解释,从坠楼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邀请谭静前去酒吧的金小姐应当提醒、劝告谭静饮酒适量。在金小姐家里时,谭静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不应当再次让谭静饮酒。而三名韩国人在谭静醉酒状态下将其带走,意味着要承担起看护、照顾的义务。

“他们显然没有尽到这一义务。他们对于谭静的坠楼死亡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李伟表示,目前他们已对涉案的几位韩国籍人士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等材料齐备之后,将到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正式提起诉讼。

韩国男子望面见谭母

昨天晚上,记者把谭静母亲准备起诉提请民事赔偿一事告知了涉事韩国男子金大龙(化名)。4月5日凌晨谭静坠楼后,金大龙接到三名韩国男子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目前三名涉事韩国男子的相关采访主要通过他帮助进行。

得知谭静妈妈准备起诉一事后,金大龙表现得非常惊讶。他表示,媒体以前报道的很多东西都与事实有出入,比如涉案的李炫楷(化名)曾经去参加了谭静的追悼会,但一些媒体报道时却说他们没去。他要亲自打电话给谭静母亲,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如果有可能,他还希望能够与谭静母亲见面,当面了解有关情况。

■警方解释

案发现场未发现谭静遭侵犯证据

昨天上午,李伟律师受谭静母亲委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李伟表示,2008年4月22日,广州市警方专门组织侦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家属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李伟透露,根据警方解释,谭静身亡时所处的洗手间窗户有一个铝合金防盗网。其中一根防盗网已经脱落,仅仅有玻璃胶粘贴,很容易推开。警方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窗台上有谭静攀爬的痕迹。并且没有发现谭静遭到侵犯的证据,“所以做出谭静是自行坠楼身亡的结论”。

李伟表示,经过警方的解释,家属相信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公正的。谭静家属决定,暂时先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以后发现有关谭静坠楼案件新的证据,将要求警方继续侦查。警方也表示,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将会继续侦查。 



谁说净土远在天边,却见笑脸总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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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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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照片中无法抹除的他杀证据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05-13 19:06:49

  如果学谭静那样腹部趴在横梁上面,让下肢放松自然下垂,我们会发现由于重力的作用,小腿与大腿之间将会被拉直成一条直线。
    
  可是我们观察谭静尸体被吊放时的照片,却发现她的小腿与大腿之间弯曲了大约有25°的夹角。这意味着什么呢?只能意味着她还没到那横梁的时候就已经是具开始僵硬的尸体。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那么,她是以什么样的姿势慢慢变僵硬的呢?如果是趴着死,膝盖很难不绷直。如果我们仰卧在床上,把两条大腿分开,就可以让膝关节弯曲25°的夹角并且让大小腿都与床平齐。观察尸体的手臂,绷直着往头部方向伸出,僵硬的尸体如果手臂不举起来,怎么可能手脚分开在横梁的两侧呢?
    
  由此可以推测出谭静死前的姿势如上图中右边所示。从这样的姿势,我们可以想像到什么呢?如果头部与手臂用被子压住,大腿被分开,将是什么样的姿势?
  
  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开始僵硬。当天广州气温19~25摄氏度,因为是凌晨,又有小雨,估计应该在20度左右。没有穿衣服,尸体僵硬的速度会比较快,估计死亡时间在尸体落横梁之前1.5小时,应该在3点半左右。由此可见,公布出来的时间大有问题。那个4:10分的电话为什么不能公布?那个电话恐怕不是谭静打的,而是韩国人用她的手机打的。
  
  那么为什么有5点多的录像呢?出事之后,他们可以拿着谭静的衣服,出去找一个身材差不多的女孩,让她穿上谭静的衣服,装成烂醉的样子一起进入小区,上楼之后再让她到消防通道,衣服换回来然后下楼走掉。这样,只要他们说是5点多才回来的,警察只会调看5点多的监控录像,看到确实有那么回事,之前的就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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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即齐物

万事万物本平等

我们的心却经常觉得不平等

心先病而致百病

齐物,则百病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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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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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05-24 14:10:07

在这个事件中,媒体和记者是有责任详细报导并对疑点要求合理解释的。

警方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媒体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律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我们每个人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应该经常问问自己。

齐物先生的所为正是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堪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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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05-24 15:03:36

如果人们都习惯于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豆腐渣工程还会继续造下去。

如果大多数人都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在象地震这样的天灾面前,就会化险为夷(北海散人前方的采访报导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灾难面前,有的轰然坍塌,有的却巍然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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